下图为不同地区的报考科目。
注意:考试分中学(含中等职业学校)、小学和幼儿园3个层次。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,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,高级中学、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中学层次考试;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小学层次考试;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幼儿园层次考试。
目前,除湖北、浙江、河北、上海、广西、海南、山东 、安徽 、 山西、贵州、陕西、吉林、江苏省市实行统考,考试科目为中学《综合素质》《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》;小学《综合素质》《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》;幼儿《综合素质》《保教知识与能力》。其他地区的考试为自主考试,考试科目主要是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,有个别省份还需要考其他科目。详细请见下面表格: